关于万华
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1998年12月12日成立,集团总部坐落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9号,位于“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水映城廓、树伴流水”的黄河风情线之中,总占地面积50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牛新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9,49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95%。股东孔讴东、何静娴因个人原因未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两名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8-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批准报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并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长牛新民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了具体汇报,并对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做了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17年度公司的经营做出具体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七)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决定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十)审议通过《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就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全面的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9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2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2,460,000股,持股比例为63.90%;
牛新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975,000股,持股比例为10.13%;
牛新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715,000股,持股比例为8.79%;
虞雪梅女士,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董事,直接持有公司490,000股,持股比例为2.51%;
张惠英女士,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930,000股,持股比例为4.77%;
且牛新民与牛新伟系兄弟关系,牛新民、牛新伟与张惠英系母子关系,虞雪梅与牛新民系夫妻关系,故股东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牛新民、牛新伟、虞雪梅、张惠英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丽蓉、李齐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万华金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披露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万华金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