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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4-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1次股票发行,2017年1月26日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4,400,000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日和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2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00,000元。 截至2016年11月30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募集资金4,400,000元全部出资到位。2016年12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62050002),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1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1月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决议。2016年12月12日,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

101532000320598

1271483.33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4,40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用途。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141,055.32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41,055.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1,483.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400,000.0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1,055.32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141,055.32

具体用途:

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

2,328,118.66

应付账款--智能交通项目款

812,936.66

管理费用-办公楼租赁费

0

四、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538.65

五、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271,483.33

注:企业在《股票发行方案》中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说明,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3万元用于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劳务款及原材料采购等,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将此项用途列为“应付账款--智能交通项目款”,在企业2017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时,对于智能交通项目所用募集资金款项,在企业的会计凭证中是通过直接付款或者预付账款科目进行记录,没有通过应付账款科目,但是用途仍然是用于智能交通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行为。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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