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华
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1998年12月12日成立,集团总部坐落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9号,位于“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水映城廓、树伴流水”的黄河风情线之中,总占地面积50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8-16
1月25日下午,兰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青云、政委韩兴禄、副支队长付连宏、张欣、范晓东带领城区8个交警大队大队长、兰州车辆管理所所长及支队各科室负责人一行25人,来我公司听取关于天网系统工程实施方案汇报,并观摩了“天网系统”模拟演示现场和后台系统运行情况。
在“天网”系统模拟演示现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向交警部门的领导介绍了由我公司研发的第一代手持式执法终端,演示了手持仪现场执法过程,现场采集了违章车辆信息和证据,实时将违章信息发送到与电子车牌相关联的车主手机卡,交管部门的领导对其实用的功能赞不绝口。接着,向交管部门领导介绍了我公司自主研发的后台交通控制管理系统测试平台,并演示了“卡口监测”、“车牌防伪”、“逃逸追踪”、“区域实时车流量动态分析”等应用功能,交管部门领导对其强大的后台控制管理系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天网系统项目负责人、兰州慧华联科公司总经理施强从“天网”项目背景、系统功能应用、系统可行性报告、项目规划和投资预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天网系统投资方代表、集团公司总经理牛新伟介绍了天网系统的建设规划及投资规模,并表示全部投资费用由兰州慧华联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预算投资费用1.6亿元。
在听取了汇报后,甘肃省公安厅科技处科技管理科科长蒲焕莲说:“国家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大力倡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2008年,公安部提出了向社会广泛征集在公共安全领域具有应用性的科研成果的要求,我省公安厅积极响应,根据前期已申报成功的经验,拟将天网系统作为下一个重大项目向公安部推荐申报,科技处和交警部门应该全力以赴,争取将我省自己研发的科研成果推向全国。”在会上,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付连宏宣读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试用机动车信息采集查验和识别系统的通知》文件,就配合实施天网工程,向交警部门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
(一)试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省厅总队把这个大项目放到兰州支队试点,是对兰州支队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是对兰州支队的信任与厚爱。试点的成功,对提高兰州交通的科学化水平有促进作用。
(二)在试点进行中,各部门必须要加强配合,齐心协力,把各自工作要抓好、落实好。此外还要加强对民警的培训,特别对手持议的操作规范要与执法要求结合,对其使用情况加强管理。
(三)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不仅要兰州支队各部门的支持,还要让机动车辆所有人对此项目从政策原理上认识和理解,所以法制宣传科要主抓这项工作,向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导其原理、功能、效果,从政策上正面引导,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好群众基础。
兰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青云要求交警支队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天网”系统项目推进,并表示万华集团致力投资于此项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项目实施后,对解放警力、科技强警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最后,甘肃万华集团总经理牛新伟表示,感谢交警部门对天网项目的大力支持,企业将尽其财力、物力、人力做好项目的研发,并尽快使天网系统投入使用。
技术人员向交管部门领导介绍第一代手持式执法终端原理和功能
技术人员演示第一代手持式执法终端执法过程
车辆通过路面固定式采集点,演示车辆信息采集过程
技术人员讲解并演示“天网”系统后台控制管理系统功能和应用
兰州慧华联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交管部门领导汇报“天网”系统实施方案
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付连宏宣读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试用机动车信息采集查验和识别系统的通知》
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付连宏,对“天网”系统高度评价,并向交警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兰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青云,对“天网”系统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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