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华
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1998年12月12日成立,集团总部坐落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9号,位于“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水映城廓、树伴流水”的黄河风情线之中,总占地面积50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持公司制度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一致性,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拟修订内容具体如下,并对条款编号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且继续有效。
一、对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序号 |
条款编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三条第十五款 |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 |
2 |
第三条第十六款 |
(十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超过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40%以上的交易; |
(十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超过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以上的交易; |
3 |
第五十三条第五款 |
(五)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30%的; |
(五)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 |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